圍繞穩地價、穩房價、穩預期的目標,深圳正通過立法完善,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,為“房住不炒”提供法治保障。日前,深圳市司法局正式公布《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》(修訂征求意見稿)(下稱“征求意見稿”)及說明,廣泛征集社會各界意見。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在10月18日前通過市司法局官網提交意見。

“征求意見稿”規定,由市主管部門建立全市統一的房地產信息平臺,與各職能部門、市場主體的業務系統互聯互通,實現數據共享、房源核驗、實名認證、交易統計、市場監測、投訴處理等功能。
“征求意見稿”完善了銷售商品房對外公示制度,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預售許可證或者辦理現售價格備案后,應當在10日內通過房地產信息平臺一次性公布全部商品房信息和銷售的時間、地點、方式及價格,并公開對外銷售,不得以內部認購、內部認籌等方式進行非公開銷售。
在此次修訂增設的“房屋租賃”專章中,深圳細化了住房租賃監管舉措,明確實行實名租賃。出租人應向承租人出示身份證明、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證明房屋來源的材料。承租人應向出租人出示身份證明。
建立存量商品房價格引導制度。市主管部門定期發布全市商品住房項目合理成交價格信息,對于社會關注度較高、價格波動較大的存量商品住房項目,引導市場理性進行交易。
來 源: 深圳商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