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而言,公共建設用地指的是為居民提供基礎設施服務所占用的土地。其中包括建筑基礎用地,其規模應與區域內居民的數量相適應,還應包括為應對不同需求而建設的各種場所、綠化帶、停車場等。

公用設施用地的真正面目揭曉-咚咚租

這些公共設施用地能夠滿足居民日常生活、交通出行、文化休閑等方面的需求,促進城市的整體發展,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質量。因此,完善公共設施用地的規劃和建設,對于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權益,推動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。

根據GBJ137-90的國家城市用地分類和規劃建設用地標準,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可分為兩類:一類是住宅區和住宅區級別以下的土地(屬于住宅用地R),包括托兒所、幼兒園、小學、中學、糧店、餐館、副食品店、服務站、儲蓄所、郵政辦公室、居委會、派出所等;另一類是行政、經濟、文化、教育、衛生、體育、科研設計等機構和設施(屬于公共服務設施A)的土地,不包括住宅用地中的公共服務設施。

能否為公共設施用地辦理抵押登記?
土地使用權人可以使用自己的資產進行融資,并將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金融機構或他人作為擔保。土地抵押后,原用戶仍然可以擁有和使用,但只有一項權利得到保障。申請抵押登記時,應當提交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。

教育設施、醫療衛生公共設施等社會公益事業設施用地,如學校、幼兒園、醫院等,以公益為目的的,不得抵押。